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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61.5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

  9月3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威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以下违法行为类型,受到警告,并被罚款61.5万元。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4.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5.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6.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威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毕银罚决字〔2026〕3号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4.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5.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6.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警告,罚款61.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市分行 2026年9月28日 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