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 近日,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金鸿(维权)顺,代码:603922)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2025年度ST金鸿顺(维权)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实际控制人刘栩先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0,749.9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刘栩先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9,749.99万元,尚未清偿上述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6月1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5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此前证监会立案公告,ST金鸿顺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案情回溯,2026年6月26日晚,ST金鸿顺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明确取消前置程序。”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6年4月28日收盘持有ST金鸿顺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ST金鸿顺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首次买入该股票之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5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东方电子案系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