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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险新规解读:划定八类负面清单,开发迎全链条强监管

财险新规解读:划定八类负面清单,开发迎全链条强监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林汉垚   在非车险综合治理全面铺开、财险业纵深推进“报行合一”的背景下,财险产品开发与管理规则迎来时隔近十年的系统性大修。   10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文件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原保监会2016年印发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2014年印发的《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销售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同步废止。   《规定》共8章41条,将监管规则由“指引”升格为“规定”,构建起覆盖产品研发、定价、审批备案及清理退出的全流程监管闭环。新规明确列示八类禁止开发情形并专章规范附加险,同时压实高管审查责任,直击噱头炒作、同质化内卷等行业痼疾。